202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解读(二)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是什么?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包括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
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资助已经完成项目策划等创作前期工作,且在2024年4月15日前未安排首演的剧目和作品,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长篇、中篇)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等。
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资助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创作演出的,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原创艺术节目,包括小戏曲、独幕剧、小话剧、小歌剧、小舞剧、音乐(含单乐章管弦乐、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歌曲、合唱)、舞蹈(含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艺短篇、小品、木偶小剧、皮影小戏、杂技、魔术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节目等。
自2015年度开始,国家艺术基金在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中增加了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自2023年度开始,在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中增加了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节目。这类艺术形式和艺术节目内容比较宽泛,旅游演艺、沉浸式戏剧和几种传统艺术门类的融合等都包含其中。艺术基金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每种艺术形式找到合适的资助方式。申报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和艺术节目的项目,应正确运用新的技术、新的手段,集成融合各种艺术要素和技术要素,激发创意灵感、丰富文化内涵、表达思想情感,拓宽文艺空间,使文艺创作呈现更有内涵、更有潜力的新境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歌剧《红船》
项目主体: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大型舞台剧和作品主题创作资助项目
舞蹈《碇步桥水清悠悠》
项目主体:浙江音乐学院
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
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