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 |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生源地
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凡在校期间曾办理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2024届毕业生,请于2024年6月15日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网站,进行网上申请“毕业确认”。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网址为:
https://sls.cdb.com.cn,学生需要用本人的用户名(身份证号码)、密码登陆。
小提示: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密码遗忘可以通过手机验证码等方式找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也可以到贷款所在地资助中心重置。
第二步
学生登录系统后,点击页面左侧“资料修改”,逐项检查、更新个人信息和共同借款人信息,确保信息完整、真实,以便贷款学生毕业后接收还款相关通知提醒,按时完成年度自付本息任务,否则将会影响个人征信。
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或补充后,需要点击页面下方“提交”完成信息变更。
借款学生应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如后期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修改有关信息。
(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为不可变更项,如有错误的,须与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进行变更。“性别”“民族”“户口性质”“毕业中学”“入学前户籍地址”等项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际信息填写、变更。
(2)通讯信息。此栏目为可变更项。“联系电话”可以填写家庭电话,“手机”为学生个人最新手机号(一定更新,便于接收还款提醒),其他“邮编”“电子邮箱”“QQ号码”“其他即时通讯”“通讯地址”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变更。其中“通讯地址”按照省-市-区(旗县)-镇(街道)-村(小区楼座及门牌号)的格式填写。
(3)就学信息。“高校名称”“就学类型”“入学年份”“学制”“毕业日期”为不可变更项,如果信息有错误,须与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进行变更;如果学生升学需办理贴息延期手续的(在继续深造学习期间可以由财政贴息,无需个人支付利息),也需要先在系统中进行毕业确认,然后由学生本人毕业后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其他信息中“院系名称”、“专业名称”要求填写学院(系)、专业的全称,不要填写简称。“学历”“专业科类别”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变更。“学号”如实填写。
(4)家庭信息。“家庭地址”“邮政编码”“家庭电话”根据学生的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变更。
(5)就业信息。学生就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工作单位”“单位性质”“邮政编码”“单位电话”“单位地址”等信息;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要根据就业协议书内容录入个人就业信息;升学的学生,与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变更就学信息,无需填写就业信息;如果学生尚未找到工作单位的,一律按照家庭信息填写,其中“工作单位”处填写“XX镇-XX村”,“单位地址”处所填写内容与“家庭信息”栏目中“家庭地址”处录入信息一致。
(6)联系人信息。“联系人名称”“联系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手机”等信息填写父母或者共同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7)变更原因。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毕业已就业/毕业暂未就业。
第三步
个人信息完善后,点击页面左侧“毕业确认申请”,核实相关信息。在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最下端的“申请”,完成网上申请。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再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然后回到该页面完成申请。
第四步
在系统中查看本人贷款信息及还款计划,下载《毕业确认表》,全面了解本人还款计划、还款时间安排等材料。
学生在完成个人信息变更、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并确认信息无误后,导出并打印《毕业确认表》(两份),一份自留,另一份签字后提交学院。
注意事项
(1)生源地助学贷款降级、休学学生,不是2024年6月毕业,学生要及时联系生源地更改就学信息。
(2)若贷款学生毕业后升学需办理贷款展期手续,请及时联系生源地县资助中心提出展期申请,并进行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
(3)如需提前还款,请与当地县级资助中心或贷款银行联系确定具体事宜。
(4)请同学们守信还款,逾期后不良信息将报送至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对今后办理信用卡、贷款等产生不良影响。
还款政策
(1)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或注册手机号,如果忘记密码可拨打95593重置。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足额还款。
(1)使用支付宝还款
登录签约支付宝账号(密码忘记直接咨询支付宝客服95188),通过认证、绑定银行卡等操作,充值余额,待21日系统自动扣收(批量扣款)。也可使用任意支付宝,在应用中心-公益教育-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还款,输入合同上指定支付宝账户名称和身份证来查询并还款(主动还款)。
(2)使用POS机刷卡还款
携带银行卡(借记卡)和借款学生身份证件前往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POS机刷卡还款。
(3)使用“云闪付”APP还款
下载安装“云闪付”APP,点击主页右下角“我的”-“小程序”-搜索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即可还款。
(1)可以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还款。
(2)申请提前还款的(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至10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
1至9月、12月,每月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
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
(3)提前还款时如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提前还款无效不会影响征信记录。
(4)通过提前还款偿还部分本金后,剩余本金仍需在剩余借款期限内等额分期偿还,本金偿还日不变。可在该偿还日前登录“在线系统”查询变更后的还款计划。
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