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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4 17:46:2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朝着国内有特色、国际有影响的高水平艺术院校建设目标迈进,构建德艺双馨、梯队合理的高质量师资队伍建设体系,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打造高层次人才队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2024年我校面向国内外诚聘高层次人才,拟引进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艺术学院坐落于美丽青城呼和浩特市,是全国八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2015年独立设置为内蒙古艺术学院。1994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4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2021年获批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博士学位授予权建设单位,2023年进入自治区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

学校现有新华和云谷两个校区,有12个教学单位和1所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学科专业设置以艺术学门类为主,有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和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设计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26个本科专业。有自治区级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1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6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奖5项,二等奖4项。获批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项目2项。建有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中心1个。

建校以来,学校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艺术人才,积极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扎根内蒙古办好高等艺术教育。积极开展艺术教育交流与合作,为扩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国际影响力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二)具有艺术类、哲学、法学、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与引进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能够从事引进岗位相关教学、科研、创作等工作。

(三)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学历学位可适当降低;业绩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引进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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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471-3679877、4973115

学校人事处应聘邮箱:nmgysxyrsc@qq.com



四、引进人才层次及待遇


(一)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我校引进人才分为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学术后备人才(A类、B类)四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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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按照“一人一议、发展为先、按需支持”的原则,为引进人才提供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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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人才的配偶需要就业、子女需要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由学校协调解决。

(四)符合自治区人才引进政策的,学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其落实自治区配套支持保障政策。



五、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不受时间限制,全年有效,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相关佐证材料打包发送到应聘邮箱(投递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职称),并致电。请提交以下材料:

1. 个人简历;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3. 所有学习阶段(专科、本科、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职称证书(如有请提供);

5. 获奖证书、科研项目、代表性专业成果等。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用人需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将电话告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专家评估(面试)

学校择优遴选候选人,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专家评估,采取面试的形式。

(四)体检考察

通过专家评估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拟引进人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定为考察对象,结合人事档案审核、无犯罪证明、社会信用记录、个人征信、资格准入、毕业院校及工作单位考察情况等,综合确定考察结论。

(五)公示研究

学校对体检考察通过的人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学校研究。

(六)备案聘用

学校研究通过的人才予以上报备案,备案通过后正式录用。引进人才应在规定时间报到,按照学校有关程序办理各项入职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六、储备人才引进


为充分挖掘人才,吸引更多具有优秀潜质的人才来校从事艺术教育事业,我校建立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欢迎优秀的在读博士积极应聘我校,与我校达成预引进意向,建立起密切的交流与合作。

凡经我校审核,并通过专家评估,达到“第四层次:学术后备人才(A类)”标准,并被确定为拟引进对象的,我校将与其签订预引进协议,确定为“储备人才”,为其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提供各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具体详谈)。储备人才如期取得博士学位并被我校成功引进的,按规定报销攻读博士学位学费。

请有意向的在读博士人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佐证材料打包发送到应聘邮箱(投递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在读博士),并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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